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冷漠

說起來,還滿無情的。
我曾經覺得自己這樣好像不太好,
例如當喜歡一個人,
喜歡到一個點但發現不可能的時候,會冷卻的很快。
然後也許冷卻沒多久之後又有新目標,又開始有感覺,
於是前面的那個人就被拋到腦後沒再想過。

如果這一切都只是腦內劇,似乎也無可厚非。

但如果換成...
喜歡一個人,但被拒絕,
然後新的對象很快就出現,
結果難過跟傷心只差了不到三天的時間。

朋友說,
她不懂前男友為甚麼可以分手不到一個月就交了新女友。
後來想想,如果是我,
在那一個月內又碰到一個有感覺的人,
很可能會做同樣的事情。
沒做過只是因為沒遇到,不是不會做。

唯一的細微差別只是,分了,就不會是朋友了。
最多,還可以當一下網友,但也就這樣了。

只是喜歡戀愛的感覺嘛?
好像也不是。

但,真的就是拋得很快、拋得很乾淨。
說不上來。

好的是,對當下的人來說,心理會只有那個人。
壞的是,當當下的那個人成為過去時,大概就幾乎形同陌路了。

其實對我來說倒是沒什麼壞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