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一直在想,我想念的是什麼?
而這樣的想念又是因為什麼?
我承認我想念你,在夜晚睡覺前。
也許想念的是氣味,聲音,撫摸,交媾。
我不得不承認,那時候打給你,聽到你的聲音。
雖然只是短短幾分鐘,雖然只是問你最近在忙什麼。
原本有些浮躁,掛了電話之後,
浮躁得感覺就沒了。
但這樣的想念是喜歡嗎?
我沒有答案。
還是說,我應該把喜歡在細分成很多,
像是喜歡的是身體的交媾?
還是喜歡這樣的相處?
還是喜歡這個人?
還是,只是喜歡有個主人的感覺?
到朋友家坐坐,聊了很多。
像是身邊第一個離婚的朋友出現,
那些比電視劇還奇怪的情結,
然後想到前幾天看的一篇文章,
大體上可以說是「交代人生」吧。
因為有社會跟家人的壓力,
所以總要交個男女朋友,
總要結個婚,
總要找份安定的好工作。
不然人生就會被這些壓力追著你要你給個交代。
可是,
為什麼總要給個交代呢?
結婚又不是結了就不會離,
交男女朋友又不是交了就一定會長久,
老夫老妻相處久了也總會還有其他問題要面對。
如果這些問題原本就是要獨自面對,
那為什麼,不能自己選擇要不要,
而不是為了給交代才做?
然後我問問我自己,
如果不需要給交代,
那真的覺得有需要交男朋友嗎?
說真的,還真沒這個必要。
有個可以一起玩樂的伴其實也就夠了,
重點也許是,
自己夠不夠堅強去抵擋那些不一定合理的交代。
我想我可能還不夠堅強,
但我希望我可以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