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單純的貪心

原來,我一直想要的單純,
其實是最貪心的。

貪心的希望找到一個集其一身的人。

我還記得那時候跟某個人出去吃飯,
其實一開始聊都還聊的不錯。
但後來聽到他說,
他有一個交往很久的對象。
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結婚,
一直維持在一起的關係。
但那個對象無法讓他分享SM、還有諸多其他的想法,
所以他想再找別人。

我瞬間就不知道後面該怎麼辦。
是,我一樣在講話,
但那個情緒已經不同了。

但現在我覺得那時候我寫信說:
「請珍惜身邊的人。」
也許真的,太自以為是、太一廂情願了。
我不能因為我活的很自在,
想說什麼想做什麼就衝了,
就覺得別人因為有各種考量,
而向外發展別的關係,就認定對方不珍惜。

但我問問我自己想要什麼?
最自在的時候總是自己一個人的時候。

如果今天想維持最自在的狀況,
似乎就回到了原點:單純找個床伴、或主人。
平常就不涉入,似乎是最簡單的。

不涉入,
這也許就是最大的問題。
我一直很難保證,在彼此自我揭露到一個程度之後,
自己還能維持最早希望的那個狀態。

但不自我揭露,關係也許連維持一陣子都沒機會。
完全不要,是個最爛,但還想不明白前最簡單的答案...

也許最理想是,在生活中,
找到一個可以完全自我揭露的人。
但問題卻是,他能接受那個他沒聽過的自己嗎?

畢竟在那種狀態,自我揭露已經不是單純的建立關係,
而是希望能被接受。

 一切都顯得很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