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的關心絕對是壓力源
我想上一段無疾而終的關係在某種程度上
是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當家人發現時如何交代的這件事
以致於去反向希望對方給我一個「可以公開的關係」
也就是說如果狀態可以一直維持在不被家人、朋友察覺
我就能夠很輕鬆去面對這樣的「無可公開之關係」的狀態
那時候希望對方給我一個關係,
有部分也還是建立在有一定程度的迷戀上,
但為什麼會迷戀我卻想不出個很明確的原因,
雖然跟人的特質有些關係,卻並非很直接。
例如我可以很明確的指出,
現在可以作伴的這個人,他的一些特質,是我會喜歡的。
像是有一些孩子氣,有大哥哥的感覺,但面對事情也夠成熟。
聊的來,愛笑,可以講五四三也可以講正事。
可是我卻沒有辦法歸納為什麼同樣相處了快半年,
明明我跟這個人聊沒有牆,跟那個人有,
但我對那個人有迷戀到希望可以在一起,
對這個人卻沒有。
我喜歡有這樣特質的人,
卻不等同我會對所有有這樣特質的人有迷戀的感受。
姑且不論實際狀況能不能或允不允許,
只是就我自己的感覺在討論的話,
就已經有這樣的差異。
而我說不上那個會迷戀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即使我回憶過去曾經有過「迷戀」的人,
我也還是歸納不出為什麼。
但因為發生的時期都不同,
我很難去排除是否是因為自己心態不同而造成這樣的差異。
我想除非再遇到一個可以讓自己有這樣感受的人,
不然真的會有種懷疑自己是否還能愛的感覺。
也因為這樣,
其實有時候我會覺得,
我是不是把這個人當成工具而已。
說是或不是似乎都不對。